按照《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》要求,现将2018年我县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公示如下:
一、资金来源
(一)省级财政扶贫资金1236万元。
(二)市级财政扶贫资金639万元。
(三)县级财政扶贫资金2000万元。
以上资金合计:3875万元。
二、分配原则
按照《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》(〔2018〕23号)要求,结合项目实际准备情况,本次我县的省、市及县级扶贫发展资金分配如下:
(一)基础设施类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89.418万元,用于2018年6个预脱贫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。
(二)产业扶贫类。产业扶贫建设项目3090.272万元,主要用于光伏扶贫等6各项目的建设。
1.光伏发电项目2480万元,用于31个脱贫村,每个村投资80万元。
2.扶贫车间建设项目98.332万元,在全县新建精准扶贫就业基地2个,每个投资50万元,资金差额由县本级财政匹配。
3.金融扶贫项目161.94万元,用于全县精准识别后的16194名贫困人口,每人100元,投保第四次商业保险。
4.农业产业扶贫项目200万元,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贫困户土地补贴、用工等补贴。
5. “百企万户”扶贫项目100万元,用于带贫企业贫困户误工补贴。
6.电商扶贫项目50万元,用与电商扶贫农田特色体验馆建设、村级服务站点建设、电商扶贫培训及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上行。
(三)公共服务类。医疗扶贫项目230.31万元,用于贫困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费用补贴每人150元。
(四)就业促进类。雨露计划项目100万元,用于雨露计划培训项目。
(五)2018年省派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。项目投资50万元,用于省派第一书记专项扶贫。
(六)2018年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。项目投资15万元,用于国有贫困林场扶贫发展。
监督电话:0373-7627809
延津县财政局
2018年4月10日